暂住证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国家新推出居住证政策,很多人关心的就是居住证好不好办,下面岚禾设计为大家介绍,杭州居住证办理条件: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
符合《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明、相片等基本材料以及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置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窗口受理
材料齐全的,申请人应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并签字确认,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1:材料不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证明材料;
2: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会说明理由。
审核审批
各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并及时上传制证信息,审核、审批不通过的,会告知申领人不通过的原因。
制证
《浙江省居住证》有省公安厅统一制证,对制证信息有误,被省厅制证部门退回的,申请人应配合做好信息更正。
领证
申请人可在受理之日起15日后凭有效身份证明和“受理回执”到领证地点领取《浙江省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市区连续居住半年以上(连续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以公安机关或服务管理机构办公的居住证等级信息为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
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满1年以上,并根据不同就业途径,满足在市区连续务工、经商或者自主创业就业满1年以上:
1:市区务工
须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实际承租满1年以上的农业承包合同(土地转让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市区投资兴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须提供申请人系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或独自企业的投资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相应的年度报告及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相关材料。
3:自主创业就业满1年以上
按照不同的就业情形,申请人须提供由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网上创业就业证明,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创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或者交通运输部门认定的营运出租车、网约车相关证件或证明,或者相应主管部门认定的从事其他自主创业就业的证明。
4: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的相关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
居住在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自购房屋、或者无自购房租赁他人合法住房满1年以上:
1:住在自购房屋
申请人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人为取得上述权证的,须提供经房屋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2:无自购房而租赁他人合法房屋
在出租房屋符合治安、消防要求的前提下,申请人须在房屋出租人的协助下提供已签订1年以上以前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与申请人一致,租房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一致,租赁期限符合要求)、以及租赁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出租人与派出所签订的《居住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
3:属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属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还须提供由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
连续就读
在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中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1年以上,申请人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市学籍证明或连续就读1年以上的证明。
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1:有监护人代为申领《居住证》,除按规定条件提供相应证明外,还须提供父母亲双方有效的《居住证》以及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父母一方因重大病、伤、残等原因未能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须提供三甲医院以上的医疗证明或伤残鉴定;
2:父母亲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须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居住证》,以及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
3:居住在出租房的,须提供家庭在市区无自购房的承诺或证明。
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地方拍的
温馨提示
在文章的最后为大家总结,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者只要满足一项,就可以办理居住证,不要误解成为全部满足才能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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